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我中心就青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已在我中心交纳年度保证金登记备案,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所投货物或服务。
3、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可传真或密封送达至我中心。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5、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低报价为中选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完税发票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品名具体要求数量供货地点
投影仪爱普生-EB-C45W,投影技术:3LCD;显示芯片:0.63英寸;投影机特性:互动;亮度:2600流明;对比度:3000:01:00;标准分辨率:WXGA(1280*800);光源类型:超高压汞灯;灯泡功率:200W;灯泡寿命:4000小时。变焦方式:手动变焦;聚集方式:手动聚焦;变焦比:1-1.2倍;光圈范围:F=1.58-1.72;实际焦距:f=16.9-20.28mm;投影比:1.3:1;投影距离:0.9-10.8m;投影尺寸:33-318英寸;屏幕比例:16:10;色彩数目:1677万色;投影方式:正投,背投,吊顶;扫描频率:水平:15-92kHz,垂直:50-85Hz;扬声器:2W。整机功率:正常模式:270W,经济模式:223W,待机功率:0.47W;电源性能:AC100-240V,50/60Hz。产品尺寸:295*228*77mm;产品重量:2.3kg;工作温度:5-35℃;工作温度:20%-80%;存储温度:-10-60℃;存储湿度:10%-90%。包装清单:爱普生EB-C45Wx1,电源线x1,1.8米USB电缆线x1,遥控器x1,电池x1,电子用户手册x1。可选配件:备用灯泡,空气过滤器,吊架,便携软包,交互式组件,实物站台。
配艾瑞克斯支架幕,便携幕布投影屏幕16:9100英寸、白塑。1台青阳城区
台式电脑联想锋行K450i3-4130,4G内存,1000G硬盘,1G独显,23英寸液晶显示器。2台青阳城区
笔记本电脑联想Z510-IFI,Intel酷睿i54200M,4G内存,500G硬盘,2G独显,15.6英寸显示器。配普通包、鼠标。1台青阳城区
备注:
1、如有品牌,仅作参考,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优于或同等于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传真或密封至本中心,逾期我中心概不受理。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17日上午11:00。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具体质量要求:质保期限按厂家规定执行。货物必须是按有关质量标准所提供的,同时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招标采购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我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年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采购代理机构: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汪禾根、张彩学
联系电话:0566-5020573(兼传真)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建设银行大厦5楼(招标采购服务大厅)
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3月13日
招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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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汪禾根 、张彩学 |
联系电话 | 0566-5020573 |
联系传真 | 0566-5020573 |
联系地址 |